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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见实效

来源: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6-23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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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啥都往里装”转为“有事分类装”,这是湖北加快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机制带来的直接效果。

2017年9月全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现场会在武汉召开后,湖北坚持把依法分类处理作为信访制度改革的“着力点”、法治信访建设的“主抓手”。2020年,湖北省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都保持在99%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推荐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后,我们的工作理念由信访统包向分类处理转变,工作方式由行政主导向依靠法治转变,工作重心由注重结果向程序、结果并重转变,形成了有序分流、依法办理的良好局面,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和谐稳定。”湖北省信访局副局长向宇霆说。

群众不“乱找”

拖了多年的家属楼化粪池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多年来,家属楼因没有管道,厕所污水自然排放地面,外溢到楼后污水沟,散发恶臭,居民平时不能开窗,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希望能予以解决。”2020年4月18日,孝感应城市城北泵站路信用社家属楼住户彭先生向市长信箱反映。

收到该信访件后,应城市信访局经办人迅速将情况摘报有关领导,并对此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原来,家属楼有近200户住户,人员身份各不相同。此前有住户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此问题,但囿于没有牵头单位、未达成统一意见。

随后,应城市信访局经办人联系该市农商行、城北街道办事处及赵畈村相关责任人到现场查看情况。弄清情况后,应城市信访局组织城北街道办事处、市农商行和市住建局一起协商研究解决方案,商定由城北街道办事处牵头,其他单位配合解决此问题。4月下旬,确定了对居民楼污水排放系统的改造方案。6月底,安装排污管、修建化粪池等工程完工,从根本上解决了居民居住环境问题。

分类受理中,湖北坚持信访兜底。对历史遗留、久拖不决的疑难个案,对群众信访反映的普遍性、政策性问题等,信访部门一概不推,按照信访程序受理办理。与此同时,对一些法定路径不明晰或有争议的,由信访部门召集责任单位研究会商,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职责,明确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法定途径和责任主体。

“通过明确‘谁来办’,避免群众在部门间跑来跑去、信访事项在单位间转来转去,确保信访事项能够尽快以法治方式解决。”湖北省信访局有关负责人说。

部门不“推诿”

“她当时说,这个纠纷已经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决,但她并未提供相关资料。”看到信访人章女士提供的资料不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访接待室接访干部留了个心。

2019年10月28日,章女士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访接待室信访,反映自己在一家设计公司工作8年,于2014年12月收到公司以短信形式发送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其拒绝签收,并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后单位通知其继续上班,章女士要求公司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及社保费等。

听取章女士诉求后,接访干部迅速展开调查,并同时将案件转送相关部门核查信息并反馈意见。经核实,2019年9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判决此案,支持了其要公司支付工资的诉求,而未支持其要公司缴纳社保费的诉求,原因是章女士无法提供相关证据。

接访干部再次与章女士沟通,耐心宣传解释相关法规,依法向其出具了《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信访事项法定途径告知书》,信访人表示理解并离开。

“人人都要精通业务,对照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为民服好务,群众没意见了,信访就少了。”这位接访干部说。

近年来,湖北省信访部门推动职能部门在全国率先列出条目式法定途径清单,编成工具书,作为依法分类处理“操作指南”,做到分类不甩手、导入不卸责。省直部门主动抓本级、带系统,加大推进力度,做到分类标准、办理程序、文书格式一致。

湖北还建立问责机制,出台《湖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应受理未受理、应导入未导入、应办结未办结的,一次提醒、两次通报,有力推动了责任落实。

信访不“头大”

有法定途径不走,偏选择信访渠道,是让很多基层信访工作者“头大”的事。

2019年,襄阳市襄州区就发生一起“蹊跷”的信访事项。

市民李爹爹认为自己有一个“祖传药方”,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将秘方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医药项目。经专家组审定,其申请缺少重要要件。主管部门通知李爹爹可准备好相关证件后继续申报。

不能过审,李爹爹不服,到上级部门上访。相关部门将李爹爹的诉求导入信访程序,出具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支持补齐相关证据再申报的意见,李爹爹又找到信访部门。

襄州区信访局发现此问题后,迅速与多方会商,认为该信访诉求应走行政确认程序,遂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李爹爹出具《不予确认通知书》,如不服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最终将该信访问题导入了司法程序。

“这件事,我们印象特别深刻。”襄州区信访局有关负责人说,该区随后加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力度,开展业务培训9次、实地督查81次,通报问责23人次,推动实现信访部门“导得出、转得准”,职能部门“导得入、接得住”,信访事项“有人接、有人办”。

目前,湖北已建立纠错机制。信访部门对不严格依法受理办理,用信访程序代替法定程序、用信访文书代替法定文书、用信访终结代替司法终结的,提出改进工作建议,由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重新办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关发现应当适用法定途径而未适用的,对处理意见依法予以撤销。

湖北还组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140多场,6万余人参加,力促各级干部提升法治素养、掌握法定途径、增强法治能力。

统计显示,2020年,通过依法分类处理工作,湖北省导入行政程序处理的事项占信访总量的7.3%,带动了信访形势持续向好。(记者 刘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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