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信访秩序,我办研究起草了《天津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3日。
意见反馈渠道: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xfbzjyj@tj.gov.cn(征集意见专用邮箱)。
二、通过EMS、挂号信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天津市和平区安徽路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00040),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附件:天津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点击文末附件链接查看)
天津市信访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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