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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报道

蓟州区州河湾镇:运用“党委统、政法联、村级议”解纷工作法,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新突破
来源: 蓟州区信访办
发布时间: 2024-01-02 18:05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蓟州区州河湾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党委统、政法联、村级议”解纷工作法,发挥各方面力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蓟州区州河湾镇某村为搬迁村,按照“村民自治、一村一策”的原则,2015年1月该村召开了支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拟定:“遵循个人承包合同,土地流转的果园苗木补偿款按村集体占65%、承包人占35%比例分成”制定《土地流转工作方案》。该村涉及果园承包户共计32户,其中17户同意所拟方案签订流转协议,剩余15户因不同意分配方式,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2015年至2021年,不同意分配比例的15户承包户向各级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期间,多次找到镇政府,要求解决果园流转补偿款问题,涉事群体情绪激动,此事如不妥善处理,极易造成矛盾升级。

州河湾镇党委、政府对此非常重视,采用“党委统、政法联、村级议”解纷工作法进行处置。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多次召集别山法庭、司法所、矛调中心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该村果园纠纷问题。该村秉承矛盾纠纷村级首办机制,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解村级“桥头堡”作用,村两委班子数十次入户了解情况,摸清民意,掌握群众真实诉求。镇矛调中心、法庭、司法所、村两委工作人员,结合果园流转时《果园承包合同》不同的规定内容及流转时果树种类生长情况等综合因素,综合考虑并拟定解决方案,逐户对相关法规、政策进行详细讲解,最后经村集体会议决定分配比例为,村集体占35%,个人占65%,最终承包户认可该分配比例,自愿达成调解及时领取了补偿款。

州河湾镇“党委统、政法联、村级议”解纷工作法坚持运用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创新了党委统筹、政法多部门联动、村级矛盾纠纷首办的多元解纷机制,建立了“吹哨报到”向基层延伸工作机制,构建了镇村两级多部门合作的大调解体系,为乡镇深入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有效的方式方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