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调解化纠纷 助民偿获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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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信访办成功化解一起吉林籍农民工损害赔偿纠纷。
来自吉林的杨某在滨海新区某小区建筑工地务工,受雇于天津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今年3月一天凌晨杨某突发疾病,送医后确诊脑溢血住进重症监护室。工程公司垫付了急救费和住院押金3万1千余元。杨某家属从吉林老家赶来,积极救治22天后无力负担医药费,停止医治,要求工程公司赔偿医药费被拒。
面对信访人诉求,滨海新区信访办立即联系新区住建委、应急局、大沽街和新区矛盾调解服务中心律师,组成协调组,召集杨某家属和工程公司进行调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伤。”在调解会上,双方意见分歧巨大。杨某亲属强烈要求工程公司按工伤标准给予杨某相应赔偿。工程公司的代表则表示杨某是在工作外的时间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不同意补偿。至此,双方争论不休,言辞也异常激烈,调解进入僵持阶段。
这时,新区信访办具有20多年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刘瑞民同志转变调解策略,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积极安抚杨某亲属的情绪,并耐心向其申明杨某因在凌晨发病,不属于工伤赔偿范围的事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其降低诉求预期。另一方面,面对工程公司代表方,着重阐述农民工千里迢迢来津打工不易,现患病垂危造成了家庭悲剧值得全社会同情,以激发工程公司代表的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扶助弱势群体,关爱农民工群体,尽最大力量妥善化解此问题。
经新区信访办耐心细致的多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杨某获得救助后,病情平稳后已返回吉林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