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基层报道

《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 全市各区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二)

来源:河北区信访办、红桥区信访办、津南区信访办、北辰区信访办 发布时间: 2023-05-12 19:30
缩小 放大 打印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全市各区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条例》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持续推动《条例》精神和规定走深走实。


河北区


5月10日,河北区在区信访办接待大厅开展“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采取屏滚动显示、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条例》内容,积极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活动共计发放信访工作宣传页、《条例》单行本等资料500余份。

主题宣传月期间,经河北区宁园街道与天津锐尚律师事务所友好协商,以“本土枫桥新阵地、止纷化戈在基层”为服务理念,决定共同创立“化解特殊矛盾律师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等服务,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红桥区


近日,红桥区信访办联合区住建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委、区拆迁结算项目综合管理指挥部等单位,扎实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红桥区各有关单位和街道也开展了相关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答疑解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解读《条例》,切实提高群众对《条例》的了解,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着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此外,红桥区还积极开展《条例》进党校活动,邀请市信访办有关负责同志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作《条例》专题讲座,进一步深化《条例》宣传和应用。宣传活动现场累计发放宣传材料近1000份。

下一步,红桥区将继续通过开展《条例》主题宣讲、教育培训等方式,持续推进《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全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


津南区


5月10日,津南区组织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权,促进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各镇街在相关宣传场所、社区张贴宣传海报和标语,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并解答群众现场咨询,使广大群众正确理解《条例》的内涵和信访相关工作规程,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通过合法渠道进行信访,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利。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广大群众对《条例》内容的了解和认知,为促进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合法理性维权打下良好的基础。活动共计参与群众1800余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下一步,津南区信访系统将进一步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北辰区


5月12日,北辰区信访办联合北仓镇政府在盛耀华府社区举办《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条例》学习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认同感及法治信访意识,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活动以悬挂布标、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面对面答疑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群众生活的事例向群众宣讲条例出台的背景,讲解信访工作遵循的原则和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当天累计发放《条例》明白纸和宣传册等相关宣传资料600余份、宣传手提袋200余个,现场解答群众咨询60余人次,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各镇街、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下一步区信访办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各类信访矛盾依法及时就地化解,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