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方案
8月24日,记者从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浙江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方案》已制定出台。
今年8月,浙江被列为全国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的7个省份之一。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省信访局成立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领导小组,经过实地调研、广泛座谈、专家论证等方式,形成《试点方案》正式稿。
据了解,《试点方案》总体要求以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的“五个法治化”为核心,以“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为目标,构建形成“1311”体系架构:第一个“1”是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机贯通的信访法治化工作体系;“3”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重塑信访工作的关键“三端”,即前端抓预防、中端重化解、末端严追责;第二个“1”是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与基层社会治理一体化;第三个“1”是建设信访工作法治化数智系统。
围绕总体要求,《试点方案》设置了打造有机贯通的信访工作法治化保障体系、打造全链条的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体系、打造多元协同的调处化解法治化体系、打造智能便捷的信访工作法治化数智体系等4个方面工作任务,以及相对应的38条具体举措。
根据部署要求,各地各单位将加强统筹协调,按照《试点方案》有序推进,制定详细的任务实施清单,及时收集整理上报一批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把试点成效上升为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确保试点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