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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信访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信访网 发布时间: 2020-01-2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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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推进重点事项、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办在“天津信访”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3件,其中领导介绍类信息1件,机构职责类信息1件,财政公开类信息11件,公告3件,信息公开3件,办事指南1件、工作动态68、建议提案办理1,在线调查3件,在线服务1件。在微博平台发布即时信息1594条,其中政府信息类51条;在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信息350条,其中政府信息类68条;在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81条,其中政府信息类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严格按照(国办〔2010〕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形成了统一受理,业务部门共同研究、办领导审批的工作模式。本办设立1个专门信息申请受理点,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受理申请。2019年受理依申请公开共计21件,分别涉及三公经费公开、信访业务等信息,均按照时间节点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我办加强政策解读、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对不断提升市信访办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业务部门、处室领导、主管领导多重把关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效性,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天津信访”网站(xf.tj.gov.cn)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所涉及的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在线咨询、调查征集、办事指南及相关下载等均可通过网站完成,我办注重网站信息维护,定期对网站进行检查,不断提供门户网站服务水平,部分栏目进行了改版更新,加强了搜索功能,方便群众便捷查找所需信息。同时,我办还通过“天津信访”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即时发布我市信访工作动态和基层信访工作报道等方面情况,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回应等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信访信息系统平台整合和深度应用,积极落实上级要求的系统智能辅助系统在信访业务中的应用,全面推动智慧信访高质量发展。

(五)监督保障

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认真履行审批程序,由秘书处、业务处室、研究室、公职律师及分管领导层层审批后再进行公开,重点在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上严格把关,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并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信息,我办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条例》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动公开的深度、数量和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和扩展,智能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0年,本办将进一步继续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全局主动公开意识,加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智能化水平,加快完善相关机制,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相关模块和功能的研发,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三是进一步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更加深入解读信访工作相关政策,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工作这一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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